关于高新技术产值及其比重指标的说明
2008-06-26     
     
 

关于高新技术产值及其比重指标的说明

 

根据黑发[2008]5号文件即《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修订〈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中“在评价指标中增加高新技术产值及比重指标”的规定,为使市(地)科技局能够了解指标的具体含义,现将有关指标解释如下:

     一、指标含义

高新技术产值增长率——反映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速度。该指标值越高,表明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越快。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占GDP比例——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反映出地区高新技术产业新创造的财富和附加值,其占GDP比例可以反映出高新技术产业为地区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所作的贡献,该指标值越高,区域在未来发展中可获得的经济增长空间越广阔,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性越强。

二、指标权重

高新技术产值增长率所占权重为0.6;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所占权重为0.4。

 
     
   
     
 
  相关新闻
 
     
中国龙网
Copyright:2000-200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处
黑龙江省科技信息中心(中国龙网)制作维护
咨询电话:0451-82604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