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新技术统计实施方案
2008-03-17     
     
 

一、统计目的
        掌握黑龙江省高新技术的整体情况,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带动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实现全面的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查,使黑龙江焕发新的生机。

二、统计方式及高技术统计

        我省从以下三种统计方式进行。第一,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的高技术产业分类标准和统一的统计范围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报表,进行统计加工汇总。汇总数据为我省高技术产业。第二,按照国家统计局高技术产业的分类标准,结合我省优势产业的实际情况,设定65个行业小类为我省的高新技术产业,对全省的工业企业进行统计,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企重复企业进行排。汇总数据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第三,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的范围包括:哈尔滨市开发区、大庆开发区、省科技厅、各市(行署)科技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汇总数据为我省高技术企业。

 

三、统计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由省科技厅计划处具体组织实施,各市(行署)科技局和开发区共同配合完成。

四、报表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信息表按季度报表,每季度初报一次,高新技术企业概况表每年报一次,每年3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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